點解鐵路項目通常都要等好耐先會完工通車?
政府於《鐵路發展策略》中初步建議推展鐵路項目,然而在正式通車前,項目需經過不同的階段及法定程序,大致可分為七大主要階段:
可行性研究
可行性研究
應政府邀請,鐵路公司為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,並向政府提交建議書。
批准展開規劃及設計
批准展開規劃及設計
政府在審視建議書及與鐵路公司進行充分前期討論後,批准並邀請鐵路公司展開規劃及設計工作。
規劃及設計
規劃及設計
鐵路公司就項目展開規劃及設計工作,並與相關持份者就初步規劃及設計進行溝通,收集社區的意見和建議,旨在為社區建造貼合未來所需的鐵路。
公眾諮詢
公眾諮詢
政府按鐵路條例,就鐵路方案刊憲,供公眾查閱及提出意見。另外,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*,鐵路公司會為項目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,並供公眾查閱及提出意見。
*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,港鐵公司會為北環綫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,並供公眾查閱及提出意見。而於興建東鐵綫落馬洲支綫時,古洞站相關備置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已按相關法定程序完成;工程團隊已按需要根據相關法定程序獲批更改環境許可證,以確保東鐵綫古洞站工程符合相關法規要求。
批准鐵路方案
批准鐵路方案
政府在確保所有公眾意見得以適切回應後,批准鐵路方案,建造工程亦隨即正式展開。
施工建造
施工建造
視乎個別鐵路項目的情況,建造工程的範疇可包括新車站及鐵路走廊、鐵路側綫及列車停放設施、鐵路建造配套、車站周邊配套等。鐵路公司會根據地質狀況、附近地理環境及需要興建的鐵路設施,採用合適且符合相關法定要求的施工方法,並採取各種可行的措施,減低工程對公眾及環境的影響。期間亦需應對不同的工程挑戰。測試、試營運及政府審批
測試、試營運及政府審批
鐵路公司會為所有鐵路系統及工程建設進行測試,包括列車動態測試及相關的法定檢測工作等。而在試營運期間,鐵路公司亦會進行各項與營運相關的演練及培訓,為通車作準備。當政府確認新鐵路的所有建設已達至安全和良好的狀態後,新鐵路就可投入服務。
完成不同階段及法定程序所需時間會因應工程複雜程度而有不同。就北環綫而言,項目所涉範圍及持份者甚廣,需要較多時間作諮詢、照顧及平衡各方利益;項目亦包括於現正運作的東鐵綫落馬洲支綫及屯馬綫上進行工程,施工時需要維持現有鐵路的運作及避免影響鐵路設施,增加工程難度及興建所需時間。